【逃犯條例】TVB新聞部涉逾萬宗投訴 通訊局審議個案後全不成立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反修例風波引發的示威浪潮持續近6個月。無綫電視新聞相關報道多次被網民批評。據了解,無綫電視新聞及資訊部總監袁志偉昨日(29日)向新聞部發短函指,自6月開始「修例事件」以來,新聞部有數以千計投訴,經過通訊局調查及研究後,「所有投訴都不成立」。
據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29日)公布,與近期社會事件相關的廣播素材投訴,共接獲逾2.8萬宗投訴,最新審理了4宗個案,當中3宗來自無綫電視新聞報道,涉及逾1.25萬宗投訴,包括指報道6月12日金鐘衝突時偏袒政府、延報6月15日一名示威者在金鐘墮下;部分投訴無綫報道刪去示威者襲警畫面;有403宗投訴指8月12日有主播將「警員」讀成「警犬」。有關個案全部不成立。

無綫電視新聞有關示威的報道多次被網民批評。(資料圖片)

據通訊局昨日(29日)公布,自今年6月中至11月下旬,共接獲2.8萬宗與近期社會事件相關的廣播素材投訴。通訊局審理了四宗個案,當中三宗來自無綫電視新聞報道,涉及逾1.25萬宗投訴。

投訴6.12報道用字為「暴動」、「暴徒」

就6月12日的報道,有逾7,400人投訴指,有誤導成分、偏袒政府,如無報道「警方用粗言穢語辱罵」、「對一名女示威者施行性暴力」及「在沒有事先警告下開槍擊斃一人」等,並指側重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只訪問建制派人士。部分投訴人指有關報道分別用字為「暴動」和「暴徒」;亦有數及投訴者指在主要新聞報道中刪去示威者襲擊警方的內容。

通訊局審議後認為投訴理據不足,有關頻道的新聞節目整體上報道了整天的示威活動及相關的連串事件,包括有關用詞實為直接引述自政府或警方,至於投訴所指沒有報道的事件,投訴人沒有提供具體事實,其他主要廣播媒體在當日並沒有相關報道。

投訴沒有或延遲報道示威者於金鐘墮下

就6月15日的報道,有逾4,700人投訴,甚少報道警員以暴力對待群眾的片段;及指無綫在其中文頻道播放的新聞節目沒有或延遲報道一名示威者於6月15日晚上約9時在金鐘從一個棚架墮下身亡的事件。亦有投訴人指無綫不再重複播放示威者於6.12衝突中向警員投擲金屬杆的片段。

通訊局認為,有關頻道播放的新聞報道廣泛涵蓋各方意見,通訊局認為選擇播放個別新聞與否是持牌機構的編輯決定,不屬於通訊局的管轄範圍,故為投訴理據不足。

+2

403宗投訴指主播將「警員」讀成「警犬」

第三個涉及無綫電視新聞的投訴個案,有403宗指一名主播報道示威者被喬裝警員拘捕時,將「警員」讀成「警犬」或將有關警方行動讀成「警犬行動」,而畫面上的相應字幕則為「警員」。投訴人指有關提述侮辱警員和煽動仇警,並投訴該名主播的態度,指她違反記者的專業操守,加劇社會分化和撕裂。

無綫提交陳述指,指有關主播因一時口誤,無意中把「員」字錯讀成「遠(jyun5)」字,令部分觀眾誤聽,澄清並無任何意圖稱為「警犬」(犬字讀音(hyun2))。通訊局考慮後認為投訴理據不足,指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該主播故意讀錯有關語句,而有關讀音應不會影響觀眾對整則新聞的理解,主播的態度及專業操守,並不屬於通訊局的管轄範圍。

無綫電視助理總經理袁志偉(資料圖片)

據了解,無綫電視助理總經理袁志偉昨日(29日)透過內部通訊系統向新聞部發短函指,自6月開始修例事件以來有數以千計投訴,指無綫電視報道相關新聞時「不公正、客觀及準確」,「其中偏向藍或偏向黃的觀點都有。」經過通訊局調查及研究,無綫電視獲告知「所有投訴都不成立」。

第四宗個案是指,有36宗投訴不滿香港電台節目《C Hing 祠堂》中,有節目主持涉嫌揶揄香港警察總部被示威者包圍、唆使在場人士衝擊警總等。通訊局審議後認為,節目除了在開首曾簡略提到警方外,其餘言論並無明確提及或針對任何特定群體或事件,有關的諷刺言論以玩鬧的方式表達,應不會被視為不負責任、侮辱或煽動他人憎恨;並且有關開玩笑式的言論並沒有證據顯示會鼓吹任何違法行為。《電台節目守則》中規管內容持平和準確性的條文並不適用於清談節目。有關其他指稱,包括主持人有欠專業和態度欠佳,並不屬於通訊局的管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