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女文員獲撤控未得訟費 官:警告後仍處現場自招嫌疑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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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自6月引發連串抗爭,8月3日旺角遊行後發生衝突並有多人被捕,其中2名被撤控的人士,包括一名中銀行文員及一名在迪士尼當舞蹈員的菲律賓籍男子,均有向控方申索訟費,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今(6日)處理兩人的申請時指,該女文員被捕時,警方已作出警告達25分鐘,若有心回家的應已離開,且她亦帶備了防毒面罩等裝備,認為是自招嫌疑,故拒絕其訟費申請;至於該菲藉舞蹈員,嚴官同意他所處位置距離示威點較遠,被捕時已表明住在附近,亦無攜可疑物品,遂批准其堂費申請。

申請人梁希穎及Jethro Santiago Pioquinto早前已在九龍城法院獲撤銷非法集結罪。(資料圖片)

兩名申請人梁希穎(24歲)及Jethro Santiago Pioquinto(36歲),均於今年8月13日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及快富街交界被捕,原被控非法集結罪,早前在案件再提訊時獲控方撤控。

控方指梁當時身處示威中心

控辯雙方應嚴官要求,交代被捕位置、交通狀況等。代表梁希穎的大律師劉晉安表示,梁晚上9時40分左右被捕,當時港鐵荃灣線及東鐵線的旺角站仍在運作,而梁就在港鐵站出口旁邊被捕。控方反駁港鐵站雖未關閉,但按當時情況一般人難以通往該站乘車,且梁的被捕位置正處於示威中心。警方拍攝的片段亦顯示,她與其他示威者坐在卡板上,其後又被搜出3套防毒面具及濾罐,因而是自招嫌疑。

辯方質疑穿黑衣是否屬自招嫌疑

劉大狀重申梁被捕時就在港鐵站旁,惟裁判官指警方已花了25分鐘多次叫人離開,事發一帶喧嘩擁擠,質疑有人若想回家,理應不會留在其中。辯方解釋,警方不斷推前防線,示威者亦會隨之走動,梁或是被捲入其中。他續道,事發時已是8月,警方發射催淚彈的情況十分常見,質疑是否攜帶面罩、身穿黑衣便屬自招嫌疑。

官指警方已作多次警告

裁判官下午再聽取陳詞,考慮後認為當晚超過3人聚集,場面混亂,帶有裝備的梁在警方多次警告後,於相對中心的位置被捕,屬自招嫌疑,遂拒絕其訟費申請。

菲籍舞蹈員獲批訟費

至於菲籍舞蹈員Jethro Santiago Pioquinto,裁判官稱其被捕地點相對遠離示威範圍,且被捕時已表明住在附近,亦無攜可疑物品,遂批准其申請。據了解,此案獲612基金協助,訟費逾3萬元,但不超過10萬。

案件編號:KCCC2065-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