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女測量師與夫涉騙房津488萬 兩人均罪成 將失約640萬長俸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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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名女產業測量師,涉嫌與在私人機構任職的丈夫合謀,隱暪其夫獲僱主提供的房屋資助,以此申請得政府的房屋津貼17年,款額達488萬元。兩夫婦早前否認欺詐罪受審,法官今(7日)裁決指,夫婦二人結婚23年,女方沒可能不知丈夫有否收取房津;而男被告辯稱以為用於房屋用途的津貼才算房屋津貼,說法強詞奪理、指鹿為馬,裁定二人罪成。辯方透露,女被告因此案失640萬長俸。

女被告黃淑珍(左),及男被告陸棟才(右)均被裁定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兩人還柙候判

女被告黃淑珍,60歲,房屋署產業測量師;男被告陸棟才,58歲,於永安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任部門經理。案件押後至本月15日再繼續進行求情,期間二人均須還柙。

官:不可能不知丈夫有收津貼

法官裁決時表示,信納所有控方證人均屬誠實可靠,他直言女被告沒有可能與丈夫結婚23年,也不知對方是否有收取房屋津貼,若說夫婦二人23年來沒有談及過收取房津一事屬匪夷所思。

女被告極力抗拒署方調查

法官亦指,署方兩度向女被告索取證明丈夫未享房屋津貼證明,但女被告刻意迴避問題,其回覆明顯想分散署方注意力,令署方不要向丈夫的公司作出查問,女被告明知不可享雙重福利,但在2000年及2017年的信件中極力抗拒署方查問,顯示出不誠實的意圖。

指男被告說法如指鹿為馬

至於本案男被告,法官認為永安電腦未有規定房屋津貼必定要用於住屋用途,並不會影響該筆款項屬房屋津貼的性質。雖然他辯稱認為用於房屋用途的津貼才算房屋津貼,但從男被告的錄影會面可見,他非真誠相信自己的說法,正如他在錄影會面所述,房租事實上由他「過數」支付。法官直言男被告的說法強詞奪理、指鹿為馬、掩耳盜鈴。

署方多次追問均藉詞推搪

案情指,自2000年3月至2017年7月間,女被告申請了租津9次,而每次申請時女被告也要呈交聲明,確認丈夫沒從僱主收取房屋津貼。署方曾在2000年向女被告要求提供證明,顯示丈夫沒有從僱主領取房屋津貼,惟女被告藉詞推搪,署方於2017年再度要求相關證明時,女被告亦拒遵從,署方去信男被告僱主查詢才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6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