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男記者涉藏催淚彈彈殼被控藏彈藥 案押後待化驗結果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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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引發多場示威,報稱記者的男子於去年11月在西灣河港鐵站被搜出管有39枚催淚彈及海綿彈等彈殻,因而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罪,其案今(14日)再押後至3月30日,以等候彈殻的化驗結果。另涉去年9月7日沙田港鐵站暴動的男女被告,裁判官正式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二人需在本月23日到區域法院應訊。

被告周敏(右2)涉管有催淚彈及海綿彈等彈殼,被控無牌藏彈藥。(資料圖片)

被告周敏,26歲,報稱記者。控罪指,他在今年11月18日,在西灣河港鐵站B出口管有彈藥,即9枚手擲式催淚彈彈殻、1枚海綿彈彈殻、28枚催淚彈彈殻、1枚橡膠子彈彈殻,及1枚已碎裂的手擲式催淚彈。

裁判官批准此案押後至3月30日,以等候彈殻的化驗結果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申請減少到警署報到的申請不獲批。

女子涉月餅罐襲警案轉區院

至於涉去年9月7日在沙田站以月餅罐襲警的女被告劉婉玲(45歲)及當日以雨傘追打警員的男被告謝嘉綸(42歲),二人的案件今正式合併,並會於下周四(23日)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二人現時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劉另被控一項襲警罪。

男子涉藏伸縮短棍案押後

另外,因涉在去年11月9日在金鐘管有雷射筆及可伸縮短棍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的18歲男學生楊浩,則獲准押後案件,以待其律師給予法律意見,其案件將於3月31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2577、2513/2019、ESCC1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