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助理校長及一名主任 涉用假出席記錄騙再培訓局17萬元

首被告曹敏和(左)及次被告張豪翔(右)。(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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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培訓機構的助理校長及前僱員涉嫌串謀偽造學員的出席記錄,以詐騙僱員再培訓局撥款近17萬,前日同遭廉署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今(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裁決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騷擾證人。

首被告曹敏和(34歲)及次被告張豪翔(32歲)分別為香港商業專科學校的助理校長及前項目統籌主任。他們同被控於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28日期間,串謀詐騙僱員再培訓局,包括編製及遞交虛假的學生出席記錄,以誘使當局批出資助及增撥學額。

案件編號:WKCC2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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