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向葵涌警署擲汽油彈 17歲運輸工被控縱火須還柙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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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持續,上月尾有示威者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警方事後拘捕涉案的17歲運輸工,並控以縱火罪。案件今(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4月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化驗檢獲的汽油彈、通渠水等。被告被拒保釋,還柙看管。

17歲姓陳運輸工人被控於1月29日在葵涌警署近停車場閘入口,無合理辯解燒毀警署。他將於下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覆核保釋申請。

據了解,控方稱當晚有3名男子朝警署擲汽油彈。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並在其租用的青衣工業大廈單位搜出汽油彈、通渠水、玻璃瓶等;被告亦有所招認。辯方則指除了被告外,尚有其他人擁有該劏房的鑰匙。

案件編號:TMCC1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