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非法展示直幡個案去年急增至22宗 需逾200小時拆除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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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去年下半年展開後,至今仍未平息。漁農界議員何俊賢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出書面質詢,問及郊野公園非法展示物品情況。漁護署回覆指,去年有22宗於郊野公園非法展示大型直幅個案,較2015至18年每年僅3至4宗,違例個案大幅增加。

去年8月24日,獅子山頭被掛上兩條黑色直幡,寫有「黑警濫暴」、「殺人政權」標語。(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漁護署表示,涉及地勢險要的大型直幅個案,會由多個政府部門,包括消防處、政府飛行服務隊、香港警務處及漁護署採取聯合行動移除。翻查過去記錄,有關部門在2015至18年投放在處理郊野公園內非法展示大型直幅的時間,分別約為50.6小時、54.6小時、41.9小時及32小時;但由於去年涉及郊野公園內非法展示大型直幅個案達22宗,處理大型直幅所需時間增至201.5小時,當中5月及9月相關部門派出人手最多,分別達120人及139人。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規例》),在未經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展示任何標誌、告示、海報、條幅或廣告宣傳品,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漁護署表示,現時有155名公務員負責在全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進行日常巡邏及執法工作,過去5年,漁護署根據《規例》成功提出2宗在郊野公園內非法展示條幅的檢控個案,罰則分別為500元及700元,又曾對其他非法展示大型直幅的個案進行調查,惟調查後均未能找到涉事人,故此未能採取進一步行動。

漁護署表示會繼續加強巡邏郊野公園,包括曾非法展示大型直幅的地點,並會不時檢視有關郊野公園的巡邏路線及次數,又會在有需要時安排特別巡邏以打擊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