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彈掟警車同日再襲警署 男子認罪稱患思覺失調 案押後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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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位於灣仔及跑馬地的警署,去年6月突連環遭神秘男子縱火,警署外場亦受損。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於清潔公司工作的男子,惟該男子被捕後,又在警署內撕爛紙張及撞頭到桌上,警員欲制止亦告受傷。該男子今(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等9項罪名,求情時透露患有思覺失調,事件與三合會事宜無關。法官稱需時考慮,把案押後至5月19日判刑。

被告莊鑫淼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等9項罪名。(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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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案件不涉三合會元素

被告莊鑫淼(29歲)承認有意圖縱火罪、駕駛未領牌照的車輛罪、沒有展示登記車輛號碼罪、抗拒警務人員、管有第一部毒藥及管有危險藥物共9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在事發前已接受精神治療數年,現時已感到後悔,望法庭考慮到案件沒人受傷,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不涉及三合會元素,亦沒有預謀。

警總外全黑打扮手持汽油彈

案情指,去年6月7日凌晨3時,有警員留意到全黑打扮的被告在灣仔警署總部外手持一個點燃的汽油彈,打算擲向警總,惟被告發現有警車駛過,於是放下汽油彈並打算返回自己的車內。及後,涉事警車駛近被告進行追截,但被告突然轉身將汽油彈擲向警車左邊,引致起火,警車立刻駛前避開起火位置。被告最終登上自己的私家車逃去,涉事警車最終沒有受損。

同日下午再襲跑馬地警署

同日下午,被告再重施故技向跑馬地警署擲汽油彈,致警署大門起火,警署外的圍欄被燒黑,維修費用為2500元。同日稍後時間,有休班警見到被告走入鰂魚涌一棟住宅大廈,警方終在大廈內一單位拘捕被告。

採樣本時撕爛紙袋

被告被帶往北角警署後,警員以紙袋蓋著被告雙手以便採集樣本,但被告撕爛紙袋,警員再著他將手放在紙上,他又再撕爛紙張,被告期間突然將頭撞到桌上,又自行撞向傢私,警員制止他時,他不斷反抗,有關警員因而受輕傷。另外,警方後來在被告案發時駕駛的車輛上發現安眠藥及小量「K仔」。

案件編號:DCCC8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