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屠宰員指反修例放映會聲浪大 持豬肉刀踩場叫停判緩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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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區議員於去年8月在西營盤區舉辦反修例運動放映會,居附近屠宰員指聲浪過大,手持豬肉刀到場欲叫停,又腳踢擴音器。他今(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兼被罰款3000元,再要向該區議員賠償1000元。

被告郭毅(31歲),屠宰員,被控於去年8月14日在西營盤水街損壞黃永志的擴音器及在西營盤東利大廈管有一把豬肉刀。

案情指,中西區區議員黃永志於去年8月14日在西營盤水街舉辦有關反修例運動的放映會。被告於放映會期間到場,向黃表示他為附近的居民,並投訴其擴音器聲浪太大,黃於是將聲量調低。

由於被告持續受聲浪滋擾,於是他在同晚稍後手持豬肉刀再到放映會地點,被告情緒激動並著黃停止放映會,又踢向擴音器,有旁觀人士見狀報警。

案件編號:ESCC259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