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記者訪攝陶輝被警拘捕 記協主席:警翻閱筆記或已違法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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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於清水灣碧水新村以「遊蕩」罪拘捕兩名《壹週刊》記者,《壹週刊》指兩記者訪攝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時,遭警方在公眾地方拘捕,帶回警署後更被警方影印採訪筆記。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今日(30日)於電台節目中認為事件有兩個嚴重問題,包括質疑警方任意用「遊蕩」罪針對記者。
楊又指,記者採取資料受法庭保護,若警方翻閱筆記甚至影印,在沒有法庭手令下,「表面上睇已經違法」。他認為牽涉問題嚴重,要求警方公開交代,而非單單發出新聞稿。

《壹週刊》指兩記者訪攝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時,遭警方拘捕《壹週刊》指兩記者訪攝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時,突然遭警方在公眾地方無理拘捕。(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楊健興今日於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中指,根據傳媒版本,兩名記者被查問時已出示證件,加上身上有相機,「都有理由相信係工作中」,但警方仍用「遊蕩」罪扣查,形容是嚴重做法,任意針對記者。

他又認為,警方無權詢問記者正進行甚麼報道,並質疑「平時處理999報案有可疑人士都係用兩架衝鋒車到場?」警方處理手法令人懷疑是因記者報道,與警方高層有關。

《壹週刊》指兩記者被帶回警署後,警方更影印採訪筆記。(資料圖片)

另外,楊指另一嚴重問題是警方翻閱,甚至影印記者的採訪筆記。他強調警方應明白記者採訪資料受法庭保護,「唔係隨意咁睇寫咩」,表面上看警方已違法。他指警方僅以聲明形式交代,但由於牽涉重要原則及問題,故希望警方公開交代,解釋清楚。

《壹週刊》本月28日採訪有關陶輝報住位於清水灣的牌照屋涉嫌改建,違反牌照條件的報道,警方指當日接獲市民999報案,指有兩名男子在清水灣碧水新村內徘徊,懷疑有人干犯「遊蕩」罪,遂將其拘捕並帶回將軍澳警署。經調查後,警方核實二人屬《壹週刊》記者,便將其釋放。

楊健興指,若警方翻閱筆記甚至影印,在沒有法庭手令下,「表面上睇已經違法」。(資料圖片/盧翊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