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目涉非禮女下屬案 被告稱碰對方下巴頭髮 只是想掃走灰塵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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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總隊目被指在總部向兩名女下屬摸腰、臀及頭髮等,被控非禮及普通襲擊罪,隊目否認指控,今(7日)在九龍城法院出庭自辯,再次否認曾撫摸兩人,又解釋有次在電梯內碰其中一名女事主的下巴及頭髮,只是為想幫她掃走頭面上的灰塵。他又指曾責備過兩名女事主均有過節,對於有錄音顯示有女事主曾向他人訴說被他侵犯,隊目直指該事主是編造故事,又指該事主只是想套他是否與另一女同事有特殊關係。

被告陳耀康被控非禮及普通襲擊待9項罪名,在九龍城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被告陳耀康(52歲),被控6項非禮罪和3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在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期間,5次非禮和3次襲擊女事主X,以及一次非禮女事主Y。

辯稱與兩事主不相熟

被告自辯時稱,她與事主X只是普通朋友,除公事外沒太多交流,但承認有送平安符予X;而事主Y更稱不上是朋友,他亦沒有Y 的電話。被告堅稱沒有意圖非禮兩人,亦無X 所言般多次觸碰她的腰和臀部,例如X 指他曾藉小隊集隊接受訓示時偷摸她的腰,被告反駁稱當時只有他單獨接受訓示,X並不在旁。

碰臉髮只為掃走灰塵

至於X聲稱曾遭被告摸臉及頭髮,被告承認曾在升降機內未得X 同意觸碰X的下巴和頭髮,X 當時反應愕然,但被告稱當時只是想替X 掃走頭臉上的灰塵。

被告又稱他與X 和Y 在公事上均有過節,如X 曾委託外人送遞消防局的內部設備,交更時未檢查清楚消防車的尿素指數,他因而曾嚴厲責罵過X;事主Y則曾擅自剔除被告茶水間的帳戶,被告認為「唔吉利、斷佢衣食」,從而指責過Y。

指Y編造被非禮故事

控方盤問被告播出Y 向一名區姓女同事訴苦的錄音,其中詳細被告非禮她的過程;被告指錄音內容不實,又指Y是想試探他與該名區姓女同事是否有不尋常關係,才編造她被非禮的故事;控方再問被告為何Y會無故質疑他與區的關係時,被告回答不知道。

案件下午續。

案件編號: KCCC 187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