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佐敦店被追租金等123萬 業主稱去年9月起已多次減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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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銷售店卓悅的多間分店被入稟追租,而其位於佐敦新寶廣場地舖的分店,亦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討租金和管理費等,合共約123萬元。業主指,已因社會事件和經濟環境而減租,惟卓悅自本年1月底起拖欠租金等。業主現追討卓悅欠租外,亦要求對方交還舖位。

原告為電藝發展有限公司,被告為卓悅化妝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指與被告簽下租約,把佐敦新寶廣場地下一舖位,以每月33.8萬元租予被告。租約由2018年10月開始生效,為期三年。

因應社會事件和經濟環境,原告自去年9月底起,把租金減至每月30萬元。而今年3月底至7月底的租金,則減至每月25.3萬多元。惟被告自本年1月底,拖欠租金和管理費等,合共約123萬元。

雖然原告多番要求被告減租,但不果,遂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HCA67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