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60歲男子違檢疫令 被判即時監禁4星期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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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蔓延,港府要求抵港人士必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一名60歲男子被控於檢疫令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下離開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於今日(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

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十四日期間,曾在內地、澳門及台灣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十四天的強制檢疫。(資料圖片)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十四日。他於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該名男子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四星期。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發言人重申,遵從強制檢疫令對全港同心抗疫至為重要。根據規例,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