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受康復治療後最終不治 女兒認為屯門醫院有疏忽索償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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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在屯門醫院完成康復治療後,臨在出院前疑出現血含氧量下降的呼吸困難病徵,最終不幸離世。其女兒認為院方未能適時跟進,昨(1日)向區域法庭入稟,控告屯門醫院及涉事醫生疏忽治療,並要求賠償。

原告為死者陳良河的遺產管理人陳怡彤,被告為醫管局轄下屯門醫院及呂慧翔醫生。

入稟狀透露,陳良河於2016年8月25至11月17日在屯門醫院接受治療,最離世。原告認為因被告在醫療上疏忽所致,因而要求賠償。

死因庭原定於於上周二就陳良河的死展開研訊,但家屬需再找其他醫生及護士錄口供,再交予專家評估,故研訊需再排期。

案件編號:DCPI15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