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的士撞人事件 許智峯獲准私人檢控司機 司機須出庭應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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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西灣河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撞人案,向涉案的警察及的士司機提出私人檢控,東區裁判法院今(5日)閉門處理案件。許智峯透露,裁判官認為的士案中表面證供成立,決定受理案件及向涉案司機發出傳票,要求他上庭進行答辯;至於警員開槍案,裁判官認為指控嚴重,需時考慮案件,稍後會以書面通知許是否會受理案件。

許智峯就兩案申請私人傳票,其中一案獲裁判官接納。(李慧娜攝)

許就兩案提私人傳票

許就去年修例運動中兩宗事件提出私人傳票,包括去年11.11三罷行動期間,一名21歲學生於西灣河被實彈擊中,許向開槍警員提出私人檢控,有關控罪為企圖謀殺罪,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的交替控罪。

另案則涉及的士司機鄭國泉,被指於去年10 月6 日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到途人,許控告該司機危險駕駛罪。

律政司代表要求旁聽被拒

許亦透露,今早律政司有代表到庭要求旁聽,但稱此刻尚未決定是否介入案件,律政司欲先了解事件。由於案件屬內庭聆訊,公眾人士不能旁聽,裁判官終決定要求律政司代表離席。

希望提醒警方不能視而不見

許對法庭的裁決表示歡迎,希望案件可令事主及社會得到公義,又稱案件可提醒警方不能對犯案者視而不見,亦對濫暴者有警示作用。替許提出私人檢控的律師楊浩然解釋,若法庭派出傳票後,涉案的士司機不出庭答辯的話,法庭可向他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