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男生涉扔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 與另兩男在西九法院提堂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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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市民發起「大三罷」,多區爆發衝突,15歲男學生及24歲地盤工同被控於16日在旺角山東街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其中男學生涉扔汽油彈及攜有扳手,另被控企圖縱火、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兩罪。兩人今(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24歲地盤工人葉家明及15歲男學生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去年11月16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兩人亦各自被控一項身處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們同日同地使用口罩。15歲少年另被控企圖縱火、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兩罪。他被指於同日同地扔擲汽油彈,損毀路面;及攜有一把扳手,意圖破壞政府財物。

15歲少年由父母陪伴應訊,辯方因應他的年紀,申請禁止任何人發佈可識別其身份的資料,獲裁判官批准。

葉獲准以2000元保釋,而15歲少年則以2500元,再加上母親的2500元擔保金保釋。兩人被禁離港及禁足案發一帶,並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晚10至翌晨6時守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地址。

17歲男生被控意圖損壞財產罪

另外,17歲楊姓男學生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罪。首項控罪指,他於同月6日在新葵芳花園好爵中心對開,攜有一個膠樽,內藏352毫升含有機混合物甲苯的無顏色液體、兩個空玻璃樽及一包全新的毛巾。另一項控罪則指他同日同地攜有一個錘、一包索帶及一罐噴漆。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7月3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他獲准以2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

案件編號:WKCC16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