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真槍案|銷售員涉藏槍及390發子彈 警疑更多槍械會運來港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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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在元朗洪水橋某村屋的夾萬搜出一把手槍及390發子彈,並控告涉案的38歲男住客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該男子今午(11日)被押解至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被告如何得到槍械,及查看電腦、手機等訊息,期間被告須還柙。 據了解,被告被指會對警方不利,警方亦懷疑會有更多槍械運來香港。

被告陳立明(38歲,銷售員)被控於本月9日在元朗洪水橋石埗村的寓所,管有一支設計可作發射9x19mm口徑子彈的手槍,及390發9x19mm口徑的子彈,而沒有持有該等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

據了解,控方指被告的whatsapp群組中,出現對警方不利的訊息,警方亦懷疑會有更多槍械運來香港。

另有男學生涉藏已使用催淚彈殼被控

另外,21歲男學生李嘉穎被指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港鐵屯門A出口外,管有3粒已使用的催淚彈殼及6粒已使用的催淚彈彈頭,而沒有持有該等彈藥的牌照。他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暫時毋須答辯。此案同樣押後至8月6日再訊,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被告獲以原有的5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

案件編號:TMCC972, 9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