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控方指遭被告衝擊3警重傷 有致脊椎移位及肋骨骨折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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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在回歸日背著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背包,騎電單車衝向警員,從而成為首名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被告,他今(6日)出院並被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應訊。控方在庭上播放影片,指被告展示旗幟時引起現場人士歡呼,亦令多名警員受傷,其中3人傷勢嚴重,傷劫包括脊椎移位及肋骨骨折,警方亦需時檢取閉路電視片段作調查,要求案件押後3個月,惟辯方指新法保釋門檻高,要求縮短還押時間,裁判官未有接納並把案押後至10月6日再提訊。

3警嚴重受傷1人仍留院

被告唐英傑,23歲,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一項恐怖活動罪。

主控官在庭上透露,事發時被告駕駛電單車,其背包上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沿灣仔軒尼斯道駛至謝斐道時,曾衝過3條警方防線,每條防線約有10名警員駐守,第3條防線的警員嘗試攔截,當中有3人嚴重受傷,包括脊椎移位、肋骨骨折、紅腫等,1人至今仍在留醫。

被告唐英傑涉嫌騎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令3警嚴重受傷。(資料圖片)

有人歡呼顯示行為涉煽動成份

控方在庭上亦播放多條顯示事發過程的片段,片中可聽到有途人歡呼,顯示被告行為涉煽動成份。控方指本案有3人嚴重受傷,事發時更有途人在旁,故要求案件押後3個月,以便警方檢取涉案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公開新聞片段、檢驗被告的電單車及手機。

辯方質疑旗幟沒有分離意思

惟辯方大律師劉偉聰質疑案件是否涉及危害國家的元素,又指涉案旗幟上的字句,沒有隱含改變香港法律地位、或推翻政權的意思,「光復香港」按字面意思,可理解為恢復香港固有光彩、自由、法治民主;「革命」則可理解為重大改變,又指如科學革命、工業革命等,也有「革命」一詞,但只意味在人類層面上的重大改變,無論字句的英文或中文解釋也沒包含分離香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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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顯示其行為如何脅逼中央政府

劉又指,有關恐怖活動罪的指控,只是令公眾受驚及警員受傷,看不到有關行為如何脅逼中央政府,亦看不到指控的行為與被告的政治主張如何相關,即使指控的行為成立,也看不到其如何危害國家安全。

惟裁判官最後仍按控方申請,把案押後至10月,同時亦拒讓被告保釋,但補充被告仍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

案件編號:WKCC 22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