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62歲男子違檢疫令 除手環被截獲 判監一星期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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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指,1名62歲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於6月24日被警方於紅磡截獲,發現他將手環移除。該名男子於今日(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一個星期。

一名62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紅磡被警方截獲,發現他把手環移除。(資料圖片)

該名62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其後警方接報,於6月24日在紅磡截獲該名男子,發現他把手環移除。他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一個星期。

衞生署指,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規例》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29人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港幣一萬元。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規例》的罪行。

根據《規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澳門及台灣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此外,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樣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衞生署嚴正提醒受強制檢疫人士應遵守法定要求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