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技工涉6.12推警心口至發紅 事主否認認住黑衣人截查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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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2日金鐘一帶爆發大型反修例示威衝突,一名電器技工涉當日大力推警員心口致該處發紅,因而被控襲警罪,他否認控罪,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辯方指,被告當時在拍攝警方濫暴的情況,有警員稱要認著身穿黑衫、戴眼鏡的人,於是遇襲警長才上前「截查」被告,遇襲警長否認。

被告陳栢傑,23歲,報稱電器技工,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被告在去年6月12日,在添華道近38555號燈柱襲擊執行職責的一名警長。

見4人戴口罩及手套

警長方樂文供稱,當日7時半人群開始聚集,警方於是在政總外築起防線,及後有逾百名示威者行近防線,而前排有4名男子開始戴口罩及手套,方認為他們有可能作出更激烈行為,於是他與同袍警告他們「唔好戴口罩,唔好諗住做啲過激既行為」,及後又快步上前,打算截查4人,但眾人隨即轉身走避。

被告情緒激動推其心口

方續指,他集中追著其中一人,即本案被告,並上前抓著他肩膊,當時方表明警察身份,著被告「唔好郁」,被告卻手舞足蹈欲掙脫他,又大叫:「黑警你無權。」其情緒亦顯得激動,及後方以雙手抓著被告雙臂,被告卻用雙手大力推了他胸口一下,令他後退了一步,最終他與同袍制服在花槽石壆旁邊,方事後發現胸口發紅。

為止暴制亂繼續執勤

方接受盤問時稱,因為要「止暴制亂」,繼續執勤,所以事後約1至2小時後才檢查傷勢,又稱他雖然事後繼續執勤,但沒有再受傷,認為其傷勢是由被告造成。辯方指被告當時在拍攝警方的濫暴情況,有警員稱要認著身穿黑衫、戴眼鏡的人,於是方才上前「截查」被告,方不同意說法。

案件編號:ESCC268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