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科醫生莫子慈被控診斷出錯 證據不足醫委會判無罪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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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科醫生莫子慈於2013年為23個月大男童診症時,疑未有及早診斷出男童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其失救死亡。醫委會今(30日)就案件展開第三次紀律聆訊,莫被控6項控罪,包括不當作出上呼吸道感染診斷、未有及時診斷及知會病人家長有懷疑胸部感染或肺炎等。
委員會根據男童母親的供詞及公立醫院6月16日的診斷記錄,當中列出男童氣促出現日數僅為兩天,認為與母親指氣促病徵於6月13日出現的供詞有矛盾。委員會最終裁定全部指控均不成立,莫無需接受任何紀律處分。

兒科醫生莫子慈於2013年為2歲大男童診症時疑診斷失當,委員會今判全部指控均不成立。(曾凱欣攝)

兒科醫生莫子慈於2013年為23個月大男童診症時,疑未有及早診斷出男童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其失救死亡。醫委會今(30日)就案件展開第三次紀律聆訊,莫被控6項控罪,包括不當作出上呼吸道感染診斷、未有及時診斷及知會病人家長有懷疑胸部感染或肺炎、未有即時及診斷出病人肺炎的嚴重性、未有及時轉介病人至急證室求診及未有為病人評估維生指數。委員會最終裁定全部指控均不成立,無需作任何紀律處分。

辯方指醫院紀錄及母供詞不一 質疑其作供可信性

上午聆訊辯方律師就上一次聆訊男童母親的作供作辯護,辯方指,男童母親曾指男童於2013年6月13日晚出現氣促,但引用醫院6月16日的記錄,當中列出男童氣促、面黃等病徵出現日數僅為兩天,與母親供辭不脗合。

男童母親亦於早前供稱,當時已交代祖母向醫生提及兒子有氣促,引述祖母指莫回應稱「冇問題」。辯方稱任何醫生得知病人出現氣促都不可能作出此回應,強調莫在13日至15日為男童診斷時,經檢查後未發現有任何肺炎的徵狀,檢查顯示肺部清晰,直至16日發現男童出現氣促已為他寫轉介信至威爾斯親王醫院。辯方質疑其作供的可信性,亦不同意莫未有為病人評估維生指數的指控,認為診所的儀器設備與醫院不同,其指控並不公平。

另外,辯方又重申,當時莫除了對症藥物以外,亦開始抗生素治療,並向男童父母解釋男童可能有肺部感染,建議他們如果症狀持續,應帶男童到醫院進行X光檢查。辯方又續指,明白其母親失去愛兒的哀痛,但認為其供詞有機會加入個人情感,期望委員會考慮其作供可信程度。

兒科醫生莫子慈於2013年為2歲大男童診症時疑診斷失當,委員會今判全部指控均不成立。(曾凱欣攝)

肺炎可在短時間內惡化 委員會裁定全部指控均不成立

聆訊休庭一小時後於下午續審,調查小組接納早前專家證人林醫生的作供,同意患有肺炎的兒童早期可能出現發燒、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咳嗽等病徵,但肺炎與上呼吸道感染病徵可相同,認為莫診斷沒有明顯出錯。

委員會又認為,案件關鍵在於病人於2013年6月15日前診斷間有否出現呼吸困難或氣促的症狀;但對比母親的供詞及醫院6月16日的記錄,當中列出男童氣促、面黃病徵出現日數僅為兩天,與母親指氣促病徵於13日出現的供詞有矛盾。加上控方未有傳召男童祖母作供,委員會不能輕易相信其母親的引述。另外,委員會指出,男童感染了高度侵入性的肺炎鏈球菌,可在短時間內迅速惡化,因此認為莫未有即時及診斷出病人肺炎的嚴重性的指控不成立。

莫早前承認,診斷其間未有為男童檢查呼吸頻率、血含氧量及心跳等。委員會接納專家證人林醫生意見,指出於2016年前並沒有指引如何測試幼兒有否肺炎,故最終裁定莫全部指控均不成立,無需作任何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