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涉刑毀未上庭遭通緝 稱年事高忘記了 遭官充公200元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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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14年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判囚的七旬露宿漢劉鐵民,涉於今年6月在太子港鐵站塗上「沉冤待雪」,被控刑事損壞罪。案件原定於前日再提堂,惟被告未有現身,遭法庭通緝。他今(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辯方解釋他年事已高,一時忘記出席聆訊,事後已盡快通知法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撤回拘捕令,並充公其中200元保釋金。控方堅持提控,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再訊,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被告續准繼續以500元保釋,但需補付被充公了的2百元。

在警署附近露宿約5年

被告劉鐵民(75歲)被控於6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損毀屬於港鐵的一面牆。控罪書顯示劉居無定所,辯方早前透露他已在旺角警署附近露宿約5年。

案件早前押後以待控辯雙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控方今表示堅持提告,辯方遂申請押後聆訊,以向被告提供法意見。被告原本獲准以500元保釋,並須每周往警署報到2次,法庭就他上次缺席充公其中200元,故被告要補付200元予法庭。

案件編號:WKCC155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