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壹傳媒入6傳票求警歸還文件 指內容涉及新聞材料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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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集團高層本周一被捕,警方即日進入壹傳媒大樓搜證,檢走最少25箱證物,當中部分被指涉及新聞材料。黎智英及4名被捕的壹傳媒高層今(13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不屬手令範圍的資料、以及新聞材料。

壹傳媒一共向高等法院存入6張傳票,當中包括9名原告:壹傳媒有限公司、蘋果日報慈善基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壹傳媒動畫總經理吳達光等,被告為警務處處長。

眾申請人在入稟狀要求法庭裁斷,警方根據手令於周一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檢取的資料中,有否任何資料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檢取的資料是否包括在手令範圍內、當中是否涉新聞材料。如有關資料涉法律專業保密權、不屬手令範圍而警方沒其他權限管有、以及屬新聞材料,申請人要求警方歸還相關資料。

案件編號:HCMP1217-12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