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廉署控建築分判商前管工 詐騙兼索聘用佣金約3.8萬元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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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7日)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分判商前管工,涉嫌貪污及詐騙。涉事管工從4名由他招聘的工人,索取並收取非法佣金及薪金款項共約3.8萬元,涉及9項罪名,包括一項欺詐、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以及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周三(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今日(17日)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分判商前管工,控告他涉嫌貪污及詐騙,從四名由他招聘的工人索取並收取非法佣金及薪金款項共約3.8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張曉輝(59歲)為梁杯板模工程公司(梁杯板模)前管工,合共被控9項罪名,即1項欺詐,涉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於案發時,為梁杯板模的管工,該公司於2017年5月獲承判西環一個建築地盤,進行模板工程,而被告獲指派為該項工程招聘工人。

張曉輝涉嫌於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5月18日期間,向一名工人偽稱根據公司政策,對方須向公司付還部分薪金,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工人向他支付共逾1.8萬元,致使他獲得利益或該工人蒙受不利。

張亦涉於2018年3月5日至31日期間,向另一名工人索取每個工作天約350元,作為確保對方獲聘用的誘因或報酬,據報涉及4800元,涉干犯貪污罪。其餘7項貪污控罪,則涉被告於2018年2月14日至6月7日期間,從另外兩名工人接受共1.49萬元,作為確保兩人獲聘的誘因或報酬,而涉事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