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瑞思酒店再被指欠租 被追近1700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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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仔瑞思酒店被指自去年7月拖欠租金,業主早前已兩度入稟法院,追討去年7月至本年2月的欠租,其中一次涉款逾1300萬元的訴訟,已獲判勝訴。惟瑞思酒店再涉拖欠本年3月至8月的租金和差餉,連同利息,涉款近1700萬元。業主昨(25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並要求收回物業。

原告在入稟狀指,於2018年與首被告簽下租約,把香港仔石排灣道47號租予對方,以經營酒店,首5年的租金為每月250萬元,隨後5年則為每月270萬元。此外,次被告為租約擔保人。

惟首被告自去年7月起拖欠租金,原告因此兩次入稟法院,向對方追討去年7月至本年2月的租金。其中涉及去年7月至11月租金的訟訴,高等法院早前已判原告勝訟。

此外,首被告亦拖欠本年3月至8月的租金和差餉,連同利息,涉款約1692萬元。原告現向兩名被告追討涉款和相關損失,並要求首被告交還物業。

案件編號:HCA14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