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3人涉去年6月9日立法會外結集被控 官准合併處理

撰文: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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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9日因反修例而發生首次逾百萬人大遊行,同日凌晨有示威者集結於立法會「煲底」外,並發生警民衝突。13名年齡介乎19至41歲的男子分兩案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將兩案件合併處理,獲裁判官批准,並於下月29日再訊。

十三名被告:學生戴安(23歲)、運輸工人梁展恒(19歲)、學生陳均年(22歲)、電腦技術員溫鎮豪(30歲)、學生周啟龍(20歲)、無業王洛鈞(22歲)、無業鄺淯銘(22歲)、裝修工人葉展鵬(23歲)、無業張梓熙(24歲)、無業王樹恒(24歲)、無業卓嘉豪(24歲)、學生曾泳祥(29歲)以及文員廖德輝(41歲)。其中溫鎮豪僅面對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不牽涉其餘被告面對的非法集結罪。

控方指出,原來分開的兩宗案件,均指涉同一地點發生的非法集結,而所有被告於相同地點被捕,因此應節省法庭時間及資源,合併案件處理,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

代表被告曾泳祥的辯方律師表示,曾需要擔任社區檢測計劃的職員,故申請其中兩天不用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ESCC182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