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涉起警員底案|辯方指有警接載被告時曾稱:車佢去新屋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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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技術員涉嫌竊取公司客戶的個人資料,並向telegram專門起警員底的群組「老豆搵仔」報料。他否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等5罪,案件今(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時,辯方盤問開車接載被告的警員,指該警員曾威嚇被告,問「邊度唔打得」,又指「車佢去新屋嶺」。該警員又涉游說被告母親,勿聘用律師。該警員否認。

曾問邊度唔打得

辯方盤問岑姓男警員時,指岑負責開車載其他警員和被告陳景僖(33歲),到被告的住所和迷李倉搜屋。他在開車前問被告「邊度唔打得」,又在開車途中謂:「車佢去新屋嶺」。岑庭上否認作上述威嚇。

指警曾向被告母說不用請律師

辯方又指,岑在被告住所內向被告母親表示,被告涉及拍攝警署內的車輛和「起底」,並謂:「好少事,頂多守行為」。

被告母親曾問是否需聘用律師,岑回應:「好少事,唔洗請律師,請咗都無用。」岑解釋:「同佢(被告)錄口供(律師)都係喺到坐。」岑亦否認辯方說法。

被告陳景僖,33歲。他被控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以及1項遊蕩罪。被告於案發時在香港電訊任職,現已離職。

案件編號:DCCC 16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