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柳全」何毓桓在監獄內襲擊南亞犯 被裁定須賠償2.32萬元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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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4年前,在石壁監獄內襲擊南亞裔囚犯,因而遭加監37個月,南亞裔囚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何索醫療費等賠償。審裁官今(10日)指何已就事件在區域法院認罪,申索人又的確有傷,判何要賠償2.32萬元,兼付訟費1285元。

申索人為Tahir Nawaz,他於2016年4月在石壁監獄內,被何用壓紙石襲擊頭部,申索人當時昏倒,兩天後才恢復知覺,頭部、鼻骨出現骨折,兼聽力受損。

案件編號:SCTC01008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