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亮中心校工非禮智障生 職訓局稱為私隱無報警 警:會了解事件

撰文:王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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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局(VTC)屯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1名男校工,數年前多次非禮1名未成年智障男學員,職訓局發聲明證實事件,但稱因學員家長只想校工道歉及保障私隱,最終未有向警方舉報。有立法會議員炮轟職訓局竟「私了」事件,冀警方介入調查。警方接受查詢時回應指,會了解事件。

職業訓練局(VTC)屯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一名男校工,涉多次非禮一未成年智障男學員,職訓局今證實事件,並澄清是相關學員及家長不欲報警。(資料圖片)

據知事件發生在2012年至2014年間,展亮中心1名男校工,涉多次於廁所內非禮1名未成年智障男學員。職訓局今日(3日)發聲明證實事件,指翻查紀錄,發現2013年12月曾發生該宗事件,展亮中心當時已就事件展開調查,涉事校工亦承認有失當行為。局方澄清表示,當時曾向學員及其家長建議應向警方呈報,惟關學員及家長強調只要求涉事校工道歉,毋須報警,故局方在保障其私隱下,沒向警方舉報,而涉事校工已自行辭職。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對事件感錯愕,反對職訓局「私了事件」。邵認為事態嚴重並屬刑事案,雖然理解受害家屬心情,但不認同職訓局私下解決事件,「如果再私了,可能會再發生事件,個校工有可能見今次無事,會再重犯」,冀警方介入事件作調查。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事件已得職訓局證實,警方有權主動介入調查,「只要佢(警方)知有罪案發生,絕對有責任要介入調查」。陸表示此類事件,可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22條,控告其猥䙝侵犯(即非禮罪);若控以與精神無能力者非法性交,則入罪門檻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