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慧芬涉襲女保安案 醫生指畢只理解部份說話 未能跟從他人指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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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畢慧芬被指去年在瑪嘉烈醫院要求索取適合參與絕食的醫生證明期間,打女保安下巴及拒向警員出示身分證。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林子勤裁定表證成立。畢慧芬不出庭自辯,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黃宗顯以專家身份作供。醫生診斷畢腦部發展不完全,患有輕度智障及器質性大腦綜合症,活動協調較差。他認為畢當時似乎未能跟從他人指示,只理解部分說話。

證人指畢間中會語無倫次

警員袁東信受辯方盤問時,形容畢慧芬(25歲)當時欲衝向護士長索取醫生證明,情緒時高時低,間中語無倫次,現場無人向她挑釁。他同意保安主任梁守業對畢表示會替她取文件後,畢才變得較為平靜。

智齡只如9至12歲小學生

辯方其後傳召精神科醫生。黃醫生稱畢的智商年齡與9至12歲小學生相若,而器質性大腦綜合症(organic brain syndrome) 會引致發展遲緩及智能障礙,活動協調較差,亦有較大可能出現癲癇症。

易被其目的佔據想法和專注力

他引述其他證人的供詞,指畢當時情緒不穩,似乎未能跟從他人指示,只理解部份說話。他解釋,現場多人說話並有疊聲,會令畢更難辨識要做什麼;若畢被其他念頭佔據思考,專注力會被分散,亦會影響理解。對於辯方指畢欲索取適合參與絕食的醫生證明但不果,醫生稱她的思想模式簡單直接,會被其目的佔據想法和專注力。

畢慧芬否認普通襲擊罪及阻差辦公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7月10日在瑪嘉烈醫院襲擊鄺豔萍,以及阻礙警員袁東信。

案件編號:WKCC29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