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經紀涉恐嚇袁海文案 控方未證電話由被告發出 裁罪名不成立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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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區議員袁海文,聲稱於去年1月陪同涉「幣少爺」Bitcoin挖礦機案的苦主到警署跟進事件後,當晚即收到不明來歷電話指他「咁L多事」。警方事後發現由一名地產經紀的電話打出,經紀卻否認刑事恐嚇,案件今在東區法院開審,袁供稱他收電話當天剛巧陪苦主處理「幣少爺」案,故聯想到兩者或有關,但承認他不能確定兩者有關。被告亦稱不認識「幣少爺」及袁。裁判官鄭紀航下午聽畢雙方律師陳辭後即作裁決,認為控方未能證明恐嚇電話由被告打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被告林栢榮,37歲,地產經紀,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在2019年1月6日在香港致電袁海文,威脅會使袁身體受損害,意圖令袁受驚。

被告林栢榮否認刑事恐嚇袁凱文。(呂樂謙攝)

指對方兇狠地說係咪五行欠打

袁海文供稱,案發當日下午和四名苦主到旺角警署跟進「幣少爺」挖礦機案後,返回坪洲住所。當晚他就接到一個不知名電話,對方兇狠的威脅袁說:「你係咪五行欠打,信唔信我搵人打你。」又說:「搵班兄弟同你傾,你咁X多事。」袁稱他當時感到驚慌,因擔心家人安危而報警。

與被告不相識亦無仇怨

袁在辯方盤問下,承認他不肯定恐嚇事件與「幣少爺」事件有關,他亦未曾見過被告,與被告亦無私人恩怨。控方其後所傳召的調查警員亦確認未有證據確定該電話與「幣少爺」一案有關。

袁海文稱陪苦主跟進「幣少爺」的挖礦機案,當晚即收到恐嚇電話。(呂樂謙攝)

被告稱會把電話借予他人

被告自辯時確認,涉案的電話號碼俗稱「鬼電話」(沒有用戶登記資料的電話號碼),是他工作用的電話號碼。被告續說他是地產經紀,平常主要到華景花園分店辦公。由於分店與他住宅相鄰,因此他常會把工作電話留在分店內;另外他亦曾將電話借予他人。他又堅稱不認識「幣少爺」或袁,與他與袁並無瓜葛,亦從未有致電恐嚇袁。

控方未證被告打出電話

案件下午續審,裁判官鄭紀航聽畢雙方結案陳詞後,隨即頒下裁決,並指雖然控方兩名證人誠實可靠,但他們的證供無法直接證明撥出恐嚇電話的是被告本人。被告在庭上指,他經常把手提電話放在公司,電話沒有設定密碼鎖,而電話亦曾有借予他人;控方在盤問時,亦未能證明被告的說法是荒謬或虛假,因此法庭未能排除有其他人恐嚇袁的可能性。因此,法庭最終判決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案件編號:ESCC 108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