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 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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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於本年3月及7月擺街站時,呼叫「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此外,他亦涉本年初參與大埔區中學集會期間,煽動在場中學生參與將舉行的集結,亦因此被控。譚在兩案都不獲擔保,今(1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遭法官潘敏琦拒絕。

被告譚得志(48歲),報稱電台主持。

陳志全「慢必」指    「快必」每一日都是「坐文字獄」

今日有大批支持者到庭旁聽。聆訊完結後,有旁聽人士向快必舉起握拳手勢及揮手,以示支持,更有人向快必道:「頂住。」快必揮手回應後進入羈留室。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在聆訊後向傳媒表示,對於快必保釋被拒感到非常失望,直指案件是政治檢控,而「快必」每一日都是「坐文字獄」。雖然案件會在11月17日再提堂,但相信也很難申請保釋,快必或要待案件在區域法院處理時,才有望獲得保釋。

被告譚得志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張浩維攝)

被截查的旁聽人士 與警員對罵

慢必指,警方今次用最大力度打擊快必,目的是想「要全香港人驚」,殺一儆百,但他每次探望快必時,快必都要他提醒大家「唔好驚」。慢必又稱,我們唯一要恐懼的就是恐懼本身,直言不會被政治檢控嚇怕。

慢必聯同到場支持的社民連副主席梁國雄、成員曾建成一同高呼口號:「想我收聲,我更大聲。」
聆訊後高等法院外仍有大批警員戒備,並截查旁聽人士,期間有被截查的人士一度激動與警員對罵。

涉3月及7月多區發表煽動文字

就擺街站一案,他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以及1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控罪指,譚在本年3月及7月,於不同地點包括旺角西洋菜街與亞皆老街一帶、黃大仙地鐵站、觀塘地鐵站、藍田啟田商場及牛頭角下村商場外,發表煽動文字,即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立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的文字,或慫使他人不守法。

他亦被控於本年3月15日,在牛頭角下邨商場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另涉1月煽惑他人參與未經准許集結

就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譚被控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發表煽動文字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合共3罪。控罪指,他於本年 1月17日於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不知名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遊行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他另被控於本年1月19日在銅鑼灣祟光百貨外用咪高峰及帶領人群,用粗口大罵警員。

兩案同樣押後至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HCCP 531、53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