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生被搜出藏槌及鐳射筆判感化 官稱若成年會考慮判監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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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日市民發起「七區行街」行動,15歲男學生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附近被搜出槌及鐳射筆。他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2罪,今(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少年庭接受判刑。裁判官溫紹明指,若被告成年必會考慮監禁,但相信他已上了寶貴一課,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18個月。

15歲少年被控於去年11月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外近沙田大會堂廣場,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把鎚子。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有反省,師長及社工對其評價不俗。被告對於721白衣人襲擊等社會事件有所感受,衝動下犯案,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裁判官指被告有悔意,相信他是受社會環境影響,一時衝動犯案,現已上了寶貴一課,最終判處感化令。

案件編號:STCC10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