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康文署籲遵守限聚令及口罩令 勿闖關閉場地 將加強執法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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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今年中秋佳節變得不一樣!康文署今日(28日)呼籲,市民在中秋節假日期間到該署轄下場地時,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例,亦切勿進入已關閉的康樂場地,包括公眾泳灘及燒烤場地。署方於10月1日及2日亦會加派人員在相關地點巡邏,如發現違規會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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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四是中秋佳節,康文署呼籲市民不要煲蠟,把蠟燃燒或溶化;又或把任何液體潑灑在熱蠟上,蠟燭應放置在鐵罐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署方又呼籲,市民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亦不要放孔明燈,因上述行為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

10月1日及2日在轄下場地增加人手加強巡邏

發言人表示,將於10月1日及2日在轄下場地增加人手加強巡邏,呼籲在場人士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例,對違規、亂拋垃圾、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將蠟燃燒或溶化;或將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上;或將任何樹木、灌木或植物的任何部分損壞;或放風箏、模型飛機、氣球或其他器件等(包括孔明燈)。違反上述規例而被定罪的人士,最高可被罰款2千元及監禁14天。署方職員亦會向亂拋垃圾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1,5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人士亦可能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