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九華徑新村3寮屋戶 遭業主入稟要求遷出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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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孚九華徑新村3名寮屋居民,被指與遠東酒店實業旗下兩間公司簽訂使用協議,租用該地段的建築物,並放棄申請逆權侵佔的權利。合約訂明一旦政府發出拆卸命令,便會終止協議,兩公司昨(5日)入稟區域法院,指今年初收到拆卸令,惟3名居民未有遷出。原告要求居民交還建築物,若未能如期遷出,公司有權拆除建築物。

原告為荔園遊樂花園有限公司及Cornhill Enterprises,分3宗案件控告寮屋居民何麗、杜文慧及謝耀庄。

原告指若收到政府的拆卸令  與被告合約立即終止

入稟狀指,原告為九華徑3幅地段的註冊業主,去年11月及今年1月先後與3名被告簽約,對方以每年500至600元的費用,使用涉事地段上的建築物2年。條款列明,如原告收到政府的拆卸令,合約便立即終止,被告須交還建築物。

入稟狀續指,政府今年1月向原告表示涉案地段的搭建物違反政府地契,須糾正拆除。原告曾向被告出律師信,稱協議已即時終止,要求對方在一周內交吉,惟被告未有理會。

原告現要求3名被告交還建築物空置管有權,並就霸佔地段賠償;如法庭頒令兩周後,被告仍未能交吉,原告便可收回建築物、拆卸及丟棄內裏的物品。原告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拒讓被告踏入相關地段或放置任何物品。

案件編號:DCCJ5332-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