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何君堯誹謗 林卓廷指何抗辯欠證據 聆案官要提交詳情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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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法院,控告建制派議員何君堯誹謗,指對方在Facebook發放影片,令人認為林煽動「元朗襲擊事件」。案件今(7日)在高等法院聆案官處理時,林卓廷一方表示,何君堯在抗辯書稱自己的言論為事實及為公允評論,但卻未仔細交代詳情及相關證據。林多次要求對方闡述詳情不果,於是要求法庭頒令,只給予何最後一次機會提交抗辯書。聆案官雖然認為現階段不需要頒相關命令,但下令何要應對方要求,提交更仔細的抗辯詳情。

林卓廷一方表示,何君堯的抗辯書稱涉案言論均屬實或公允評論,故他有責任提出證據,證明其言論為事實,但他卻沒提出相關證據,也未能說清哪一部分屬事實,哪一部分屬評論,令他們無法作出回應及準備審訊。

聆案官認為  何君堯的抗辯書未有交代足夠詳情

不過,何君堯一方堅持抗辯書的內容已足夠,反對法庭頒有關命令。

聆案官認為,何的抗辯書的確未有交代足夠詳情,部分更只是翻譯言論便當是解釋了當中意思,雖然法庭不作相關命令,但下令何要提交更仔細的抗辯詳情,而是次申請由何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 212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