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林卓廷告何君堯誹謗 立法會內「面交」律師信

撰文:鄭寶生 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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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上月22日在網上稱,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於7月21日「參與由一批『暴徒』組織和舉行名為『光復西環』活動」,又指控他當晚帶領多名穿著黑衣和喬裝成普通市民的人士,乘搭西鐵前往元朗站「進行挑釁行動」。
林卓廷早前已要求書面道歉、刪除相關影片,昨日(19日)亦透過律師入稟控告何君堯誹謗。二人今日在立法會「狹路相逢」,林卓廷親身將律師信交予何君堯。

今日立法會開會,林卓廷親手將律師信交給何君堯。(羅家晴攝)

早前發律師信要求收回言論及道歉 並無回覆

就何君堯的誹謗言論,林卓廷早前已向何君堯發律師信,要求何君堯收回有關言論及公開道歉。惟限期過後仍收不到任何回覆,因此昨日已透過律師,入稟控告何君堯誹謗。

林卓廷在今日立法會會議期間,親手將律師信交給何君堯。

7.21元朗站內全程直播 促停止誹謗否則申禁制令

林卓廷指,7.21當日他在元朗站內的過程全程直播上網,但與白衣人握手的何君堯卻誹謗他。他警告何君堯立即停止再發布相關誹謗言論,否則考慮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至於何君堯聲言要控告林卓廷誹謗一事,林卓廷表示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法庭文件。

林卓廷在7月21日當晚於元朗站車廂內遇襲,他全程直播白衣人襲擊過程。(民主黨facebook圖片)

涉嫌違反選舉條例 廉署已立案調查

林卓廷表示,何君堯在他參選區議會選舉期間,發放此等針對他的失實言論。就此,林卓廷已去信廉政公署,投訴何君堯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已獲廉署立案調查。

重申7.21當日並無去中上環 指控完全捏造

至於何君堯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在立法會動議譴責林卓廷的議案,指控林卓廷於7月21日晚,直接或間接地涉及或參與在西環的非法集會,又帶領巿民假扮巿民到元朗,參與非法集會及打鬥。林卓廷指「由頭到尾都無去過中、上、西環」,表示這些指控完全捏造,批評何君堯的議案,「是香港議會史上最顛倒是非黑白、最無事實根據及最無恥的議案」。

7.21元朗黑夜事件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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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支持議案的議員「作平庸之惡」

林卓廷同時批評三名聯署支持議案的議員容海恩、姚思榮及潘兆平「作平庸之惡」,與何君堯是一丘之貉,認為他們恃着議員在議會內發表的言論,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可免受民事或刑事起訴,而肆意發布完全失實的誹謗言論。

林卓廷重申,警方多次就7.21事件邀請他以證人身份提供證據及口供,參與辨認兇徒程序,從無因事件拘捕他。如上述人士認為他是「元朗7.21恐襲事件」的主謀,應譴責警方「包庇」林卓廷未作拘捕。

林卓廷參選北區石湖墟區議會選舉,同區對手有新民黨、公民力量孔永業,以及無黨派候選人梁金成。

何君堯參選屯門樂翠選區,對手有民主黨盧俊宇、無申報政治聯繫的蔣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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