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藏K毒案 聲稱去打機及遇上問路人不獲接納 還柙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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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在屯門一屋苑平台與一對男女交收毒品,卻被刑事情報科警員發現,並在休班警身上搜出俗稱K仔的氯胺酮。休班警被控藏毒罪,案件早前在屯門法院審訊,休班警解釋只是去打機,及遇上男女問路,案件今(15日)在屯門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其說法不可信,裁定他罪名成立,把他還柙至本月30日判刑,以候被告的背景及戒毒所報告。

同案女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天賜(47歲)被控去年2月21日在新屯門中心地下大堂,管有1.3克粉末的膠袋,內含1.13克氯胺酮危險藥物。

同案另有一名女被告阮嘉欣(21歲),她否認同日在香港與另一名男子販運危險藥物。裁判官認為無證據證明阮對毒品交易知情,故裁定阮的販毒罪名不成立。

被告曾與一男子拍手交接

刑事情報科警員早前供稱,當日案發地點附近的平台監視,見陳在吸煙及按手機,之後有一對男女在該處從的士下車,並行近陳,陳從褲袋取出紙幣大小的紙張交給一男子,其後二人「拍一拍手」,陳便從對方手上接過一小包東西,該男子亦把一些紙張分給身旁的女子。

自辯稱往打機抽煙

陳自辯時稱他當日落街打機及抽煙,遇上一對男女向他問路,即同案女被告及與她同行的男子,他並不認識二人。惟裁判官對陳說法存疑,並指若他不認識二人,怎會從男方手上接過紙張,認為陳的說法不可信並裁定其罪成。

阮稱對毒品交收不知情

阮則稱她當時與姓蘇男友一起,她對毒品交收的事不知情。裁判官認為阮在案中亦可疑,但交易過程短,阮並無參與,亦無其他證據證明她對交易知情,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據悉,蘇早前已承認販毒並被判監。

案件編號:TMCC 16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