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投訴組今年第2季接7522宗個案 比上季增58% 138人遭票控

撰文:鄧穎琳
出版:更新:

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今日(20日)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報告,指4月至6月期間接獲7,522宗投訴,投訴個案較上季增約58%,連同早前未解決的個案,共有7,108宗投訴完成調查的。6,147宗投訴證實成立,至今有138名駕駛者被票控。香港的士服務質素屢受批評,是次報告顯示,與的士相關的投訴及建議共有1,431宗,較去年同期少47%,惟較上季升28%。而上季被票控的49宗個案中,有25人被法庭裁定違例駕駛,判罰320至6,000元不等。當中罰得最重的是未有展示司機證的司機。

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在2020年第二季共接獲7,522宗投訴及建議。(資料圖片)

交通投訴組今日(20日)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報告,在今年4月至6月期間,共接獲7,522宗投訴及建議,當中有61宗純屬建議。整體約八成(5,962宗)有關公共交通服務,另有16%(1,198宗)與執法事宜相關,另有3%則與交通情況有關。

與公共交通服務有關的個案由上季的3,622宗,大幅增近六成半,至今季的5,962宗。專營巴士服務涉3,385宗(其中九巴佔2,311宗、龍運佔48宗、城巴佔273宗、新巴佔157宗);至於涉及公共小巴的投訴或建議共有1,008宗,當中以專線小巴為主(佔919宗),餘下89宗與紅色小巴相關。而鐵路及渡輪分別有82宗及25宗投訴建議。

今季與的士相關個案達1,431宗,當中九成二涉司機違規行為,包括舉止無禮、不守規、拒載、駕駛行為不當、濫收車資、不用最直接可行路線等。(資料圖片)

1431宗涉的士服務相關投訴 逾九成涉司機無禮、拒載或濫收車資等

的士服務方面,今季與的士相關個案達1,431宗,比上季升28%。當中九成二涉司機違規行為,包括舉止無禮、不守規、拒載、駕駛行為不當、濫收車資、不用最直接可行路線等,其中227宗屝轉介警方處理。

至於上季被票控的46宗的士個案中,25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違例駕駛,有一人沒展示司機證被罰6,000元,一人兜客被罰3,000元;而沒用最直接可行路線的兩名司機分別被罰1,300元和1,500元。另外7名司機因在的士站拒載或拒載,而被罰款320元至3,000元。

深水埗塞車及道路維修投訴屬全港之冠

交通情況的投訴及建議由148宗升至244宗。當中以交通擠塞為主,涉及176宗。其中被投訴塞車情況較嚴重的地區為深水埗(25宗)、觀塘(23宗)及油尖旺(22宗)。有關道路維修個案亦升逾一倍達57宗,當中較多投訴的地區是深水埗(五宗)。

涉及違例泊車及其他執法事宜的投訴,則由上季的941宗微升近三成至1,198宗。其中908宗與違泊相關,地區包括觀塘(100宗)、深水埗(88宗)、元朗(87宗)及沙田(80宗)。

運輸署透露,正研究大嶼山自駕遊第二階段計劃的可性性。(資料圖片)

2020年第二季共6147宗投訴成立 138人被票控交通投訴組已將季內接獲的投訴及建議,轉交有關政府部門及公共交通機構跟進。季內近九成半(7,108宗)個案已完成調查,整體逾八成(6,147宗)證實成立,至今有138名駕駛者被警方票控。不成立個案只有30宗(1%),其餘931宗(13%)則因證據不足而無法追查。

運輸署正研究「大嶼山自駕遊」第二階段可行性

另外,有市民投訴在「大嶼山自駕遊」發出新名額後一至兩分鐘內已額滿,要求運輸署調查系統是否操作正常。而運輸署與系統供應商檢查後,無發現不當或濫用情況。惟運輸署透露,檢討首階段自駕遊實施情況後,會因應配額使用量、市民需求、南大嶼山道路狀況及環境等方面,再研究實施第二階段自駕遊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