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律師會通過不信任動議 張達明對投票不知情 否認違保密協議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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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昨日(2日)致函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律師會理事張達明,指控他先後兩次在未獲授權下,公開律師會的內部文件。信中形容事態嚴重,指其有失律師專業操守。而律師會今年5月曾召開獨立小組,當時已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
張達明今日(3日)於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說,有關事件並無明文規定,個人認為是「雞毛蒜皮的事」,不涉及任何違犯保密問題,不認為有關事件影響自己的理事資格。

張達明今日(3日)於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說,有關事件並無明文規定,個人認為是「雞毛蒜皮的事」。(資料圖片)

張達明承認今年3月曾率先將律師會的會員信,供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參閱,但否認此行為屬於泄密。他又形容律師會的指控內容缺乏分析,同時欠法律理據,不認為自己違犯任何保密協議,「呢個無明文規定過係保密協議,只係話佢哋自己認知嘅保密嘢,但我做得好些,唔係叫副會長同會長講,我親自搵會長同郭榮鏗傾好啲啦!」張達明認為,有關事件只屬「雞毛蒜皮的事」,律師會應多關心有關本港法治、公眾的事會比較重要。

張又說,律師會5月曾召開獨立小組,當時通過對他的不信任動議。他強調,自己當時對事件全不知情,表示感到無奈。張指,由於時間寶貴,希望集中處理其他有關本港法治、公眾的事,又認為事件不影響理事會的公職及律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