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籍浸大生涉企圖縱火 持玻璃瓶點燃 控方指欲擲向警員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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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斯坦籍浸大生,涉嫌在去年11月17日油尖區一帶示威現場手持玻璃瓶及打火機,被控企圖縱火罪。他否認控罪,今(5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他事發時一手拿著載有液體及瓶口塞了白布的玻璃瓶,一手拿著打火機點燃白布4至5次,認為他嘗試將玻璃瓶擲向警方。

被告去年來港求學

被告NUKPI ABILKAIYR(19歲)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彌敦道與柯士甸道交界企圖縱火。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去年來港求學,事發時他為香港浸會大學的一年級生。2019年11月17日油尖區有大型示威,翌日凌晨逾100人聚集在彌敦道與柯士甸道交界,警方稍後進行掃蕩及拘捕行動。期間,有警員在彌敦道與佐敦道看到被告手持玻璃瓶,瓶中載有液體及瓶口塞了白布,被告之後用打火機點燃白布4至5次。控方指,被告嘗試將該玻璃瓶擲向警方。

被告NUKPI ABILKAIYR否認企圖縱火。(李慧娜攝)

被制服時仍持著玻璃瓶

惟被告在手仍持著玻璃瓶時已遭制服,警方在地上找到玻璃瓶,但未能尋獲打火機,一頂黑色帽及黑口罩從被告身上掉出來,警方即以非法集結等罪拘捕被告。經化驗後,玻璃瓶內被發現含有糖及二甲苯,而二甲苯為易燃物質。被告的背包內另有一個打火機。

警員指現場有300人集結

當時為特別戰術小隊的警員嚴偉倫指,當日尖沙咀近彌敦道位置有300人集結,期間有示威者擲磚、汽油彈、硬物等,後來警方進行掃蕩,繼續有示威者擲汽油彈阻止警方前進。

被告黑衣打扮戴勞工手套

嚴稱,他及後看到被告,當時他全黑打扮及戴上勞工手套,並一手拿著玻璃瓶,一手拿著打火機嘗試點燃,認為若他成功點燃手中玻璃瓶,將會擲向警方。他後來拘捕被告,但他用力抵抗。

案件編號:DCCC2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