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朱棨新
最後更新日期:交通警員林海雲兩年前在紅磡處理一宗交通事故時,被一輛貨車撞倒不治。林的遺產管理人昨(10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涉案貨車司機索償,但入稟狀中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為林海雲的遺產管理人葉慧清(譯音),被告伍建成。
原告在入稟狀指,被告於2018年3月22日,在紅磡東九龍走廊和漆咸道北交界,駕駛一輛輕型貨車時疏忽,令林海雲死亡。原告一方,因此向被告索償。
被告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使用欠妥車輛兩罪,去年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三年和停牌四年。
案件編號:HCPI463/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