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被捕被揭疑涉星火同盟洗黑錢案 侍應認毒品罪名囚42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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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餐廳侍應本年2月在石硤尾南山邨販毒時被捕,警方調查販毒案期間,發現他與星火同盟洗黑錢案有關。侍應今(12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求情指想「搵快錢」而販毒,又透露其繼父為退休警員。法官指被告身上有17人份量的毒品,而以他身上毒品收益計算,應已出售30人份量,判他入獄42個月,兼罰款2000元。至於被告疑涉星火洗黑錢的案件,則仍在調查中。

販運氯安酮可卡因及管有大麻

被告鄭英傑(18歲),餐廳侍應。他被承認販毒罪、藏毒罪及抗拒警員罪,指他於本年於‪2月11日‬,在石硤尾南山邨停車場2樓外與陳刀仔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氯安酮及可卡因,及管有0.62克大麻。他另被控同日同地抗拒警員。

遭警截查搜出懷疑毒品

案情指,本年2月11日有警員在南山邨巡邏,並看到兩女一男與被告疑似進行交收,於是上前截查,有警員抓著被告,但被告撥開,警員於是警告他不要反抗。警方及後在被告身上搜出懷疑毒品。

缺錢賣毒日賺1300元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缺錢所以幫朋友賣毒品,每日可獲1300元報酬,而他已工作20日,他亦稱因害怕及不想被捕,所以想逃走,而大麻只作自用。涉案毒品經化驗後,共含有1.61克氯安酮、1.55克可卡因、及0.62克大麻。

繼父為退休警員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認識壞人,想「搵快錢」,於是才犯下本案,他平日有做義工,打算在囚期間再讀書增值,日後會重新做人。求情亦透露,被告的繼父為退休警員。

推算被捕前已賣13人份量毒品

法官李慶年指,被告被捕後在身上管有共17包氯安酮及可卡因,根據他身上的毒品收益,估計他被捕前已賣出30人份量的毒品,按照案例的計算方式,判他以63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終就販毒罪被判42個月監禁。而藏毒罪及抗拒警員罪,法官認為大麻份量少,而警員沒受傷,於是判被告野罰款。

李官判刑後也勸被告「莫貪一時樂,種下未來苦。」

案件編號:DCCC 3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