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住戶生活津貼 本月底截止申請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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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2020年項目)將於11月30日截止申請,合資格的住戶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遞交申請,才可申領津貼。截至11月13日,秘書處已經接獲超過9萬份申請,並正在處理。

關愛基金推出「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向「N無人士」(即非公屋住戶和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家庭)先後發放兩次生活津貼。(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項目於7月2日推出,旨在紓緩低收入住戶的經濟壓力,津貼金額為一人住戶4,500元、二人住戶9,000元、三人住戶12,500元、四人住戶14,500元及五人或以上住戶15,500元。

受惠住戶須以月租(或更長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商業大廈或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社會房屋;或租住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宿位或由非政府機構提供予更生人士的宿舍的宿位;或居住於臨時房屋、船艇或是無家者;及每月入息須不超過指定限額,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物業。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商業大廈或社會房屋的住戶的每月租金須不超過指定上限。

截止日期11月30日 申請表及項目簡介可於網頁下載

合資格的申請住戶可以郵寄方式或親身到就近居住地區協助推行項目的服務單位遞交申請表,部分服務單位亦設有投遞箱。所有住戶成員均為60歲或以上長者的住戶、所有住戶成員均為24歲或以下青年的住戶或無家者,可分別到長者服務單位、青少年服務單位和接受無家者申請的服務單位遞交申請,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申請表及項目簡介可於基金網頁下載。秘書處建議申請人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如申請人欲前往服務單位遞交申請,請先致電查詢單位的服務時間,服務單位或會要求申請人先進行預約。

「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將在11月30日截止申請。(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將以銀行轉帳或支票發放津貼

秘書處及服務單位會審核每份申請,包括核實資格及查閱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並會抽查部分申請進行家訪/入息審查。在審批申請後,秘書處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信,並會向合資格的住戶以銀行轉帳或抬頭支票方式發放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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