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罪成女西醫稱錯對僱主忠心 官斥違反客人對其信任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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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8年前發生美容事故,三名女顧客接受一項名為CIK的療程後,出現敗血性休克,結果釀成一死兩傷殘,負責為三名女事主注射療程的女西醫麥允齡,在重審時被判誤殺罪成,辯方律師今(2日)麥求情時指,麥在案中對僱主錯誤忠心,亦對他人過分信任。惟法官張慧玲指麥在案中負責把關,亦違反客人對她的信任,最後把案押後至下周二(8日)判刑,期間麥繼續還柙。

女被告麥允齡,39歲。她被裁定於2012年10月10日,在港連同周向榮和陳冠忠,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又名陳愛蓮,46歲)。同案的創辦人周向榮和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於2017年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囚12和10年。惟當時陪審團未能就麥允齡的控罪達成有效裁決,案件於今年重審。此外,周和陳早前提出上訴,該上訴案尚未有裁決。

女兒發展遲緩須接受特殊教育

辯方求情時透露,麥現已婚,育有一名4歲女兒。惟女兒發展遲緩,雖接受特殊教育。辯方又指,麥在事件後一度未有工作,至2014年再度執業,但因為需要照顧女兒,麥於2017年以兼職形式工作。

對僱主錯誤忠心

辯方指,麥在案件中判斷失誤,同時亦對僱主的錯誤忠心,以及對他人過分信任。辯方又指,麥和同案兩名被告、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的角色不同。周涉及管理集團。陳則沒有就CIK療程的血製品作細菌測試,麥則不涉以上行為。

DR誤殺案的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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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就控罪元素爭議至終院

此外,事件於2012年發生,麥於2017年經歷逾一百天的首次審訊。案件之後因控罪元素的爭議,上訴至終審法院,至今年才重審。期間,麥飽受壓力,她患有抑鬱症,需服食抗抑鬱藥物和安眠藥。

官指麥角色應負責把關

法官張慧玲則指,麥在案中負責把關,亦違反客人對她的信任。法官又指,事件至今已8年。雖然麥否認控罪,但同意案中大部份事項,案件重審的進度因此較快,法官判刑時亦會一併考慮。

3名女事主接受療程後不適

案情指,涉案CIK療程(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治療)會先向客人抽血,再於實驗室培植,再把血液製品重新向他們注入,而療程聲稱可增強免疫力。

案中三名顧客陳宛琳,黃鳳群和王靜波,於2012年9月抽血。她們於同年10月3日,接受被告替她們重新注入血液製品。惟她們事後均感不適,其中陳於同年10月10日因器官衰竭不治。

而黃鳳群腳部受傷影響行走,王靜波則需截去雙下肢及右手4隻手指。涉及的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其器材被驗出有事主感染的膿腫分枝桿菌。

案件編號:HCCC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