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將於下周三到高院申請保釋 司法機構未顯示由哪位法官處理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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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早前被控欺詐罪被還押,原定於明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警方上周五突加控他涉違《港區國安法》的罪名,黎延後一周至12月23日才作保釋申請,司法機構網頁未顯示當天會由哪位法官處理。

被告黎智英,73歲,上周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起訴,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至12月1日期間,在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的指控包括指黎在其Twitter帳戶的帖文、《蘋果日報》所撰寫的文章、他主持的直播對談節目,及成立在其網站設英文版等,涉嫌呼籲外國抵制香港,及制裁香港的官員,即使今年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其行為仍未有停止,黎在接受外媒訪問時,疑仍作出相關言行。而美國今年7月亦通過了《香港自治法》,並提出多項相關抵制措施,包括制裁多名中港官員。

黎智英上周以「鐵甲威龍」押送至法庭應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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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在本月初則與兩名壹傳媒高層被控欺詐罪,指3人分別是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股東、董事及僱員,自2016年起,進行大量商業活動,惟壹傳媒大樓用地是由科技園公司租用予蘋果印刷,以推廣創意產業,但蘋果卻濫用租地獲益,4年間收取1980萬元,力高亦無需支付市價使用有關地方。

兩案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兩案同樣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P7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