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刊憲曾在東頭邨貴東樓人士 最遲本周六須強制檢測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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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東頭邨貴東樓目前共9人染疫,其中3戶更是同座向的15室,政府今晚(14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宣布在11月22日至今日,曾到訪或身處該大廈超過兩小時的人士,最遲於本周六(19日),接受強制檢測。

由明日(15日)開始,政府將安排承辦商華大基因,於東頭(二)邨羽毛球場及排球場,近貴東樓地下設立流動採樣站,服務時間為每天上午10時至晚上8時,暫定開放至19日,承辦商會提供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採集服務,進行檢測,費用全免。 政府又指,會檢視相關需求,再決定是否有需要延長運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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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衞局發言人表示,經衞生防護中心追蹤,發現近日部分地方,短期內出現多宗未有關聯確診個案,曾身處有關地方的人士,或有較高風險受感染,故政府在第599J章下,作出強制檢測公告,強制曾在指定期間身處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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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檢人士可選擇不同途徑檢測,包括於121間郵政局、10個港鐵站設置的自動派發機或醫管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並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

另外,受檢人士可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或於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服務。他們亦可於醫管局任何醫療設施,包括普通科門診診所或急症室,按照醫護人員指示接受檢測。

如受檢人士於本月10日至14日期間,已進行上述測試,均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政府強調,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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