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突提早一年收回教協將軍澳中心會址 領展:將回復幼稚園用途

撰文:鄧穎琳
出版:更新:

教協今日( 29日)表示,原訂2022年3月才租約屆滿的教協將軍澳中心,日前收到業主領展通知,指地政總署要求收回單位作其他用途,將給予三個月通知期。教協指,該中心在2012起,為教師、退休會員及區內居民提供培訓、課程及康樂活動,認為政府在原定租約仍有超過一年下突然收回並不尋常,對事件感到遺憾。
消息指,當局計劃收回有關單位改為幼稚園校舍,以應付當區居民需要。領展回覆解釋,按地契條款有關位置只可作非牟利的幼稚園用途,但多年前因無幼稚園承租丟空多時,獲政府豁免作教育中心用途,但本月中政府要求須在明年3月7日回復原來的幼稚園用途,故領展通知教協須交還單位。
地政總署表示,如領展或教協透過領展提出短暫延長現時教育中心的用途以處理遷出事宜,署方會與教育局探討可行性,並以配合非牟利幼稚園的復辦為大原則。

教協表示,本月接獲領展通知,地政突然要求提早收回教協將軍澳中心單位,教協須在3個月內遷出。(教協提供)

合約訂明原運作至2022年3月

位於寶琳欣明苑地下的教協將軍澳中心,自2012年起投入服務,為教師、退休會員及區內人士提供培訓、課程及康樂活動。按2019年簽訂的三年租約,原訂中心至少可運作至2022年3月租約屆滿為止。

然而,教協本月收到業主領展通知,指地政總署突然向領展發信,要求收回該單位作其他用途,並給予三個月時間遷出。

教協斥政府事先無溝通:情況不尋常

教協重申,若有實際需要,不介意為教育發展交還單位,惟是次政府事先沒作任何溝通,突然收回單位將影響中心原有服務及計劃,情況不尋常。教協對事件表示遺憾,強調在嚴峻政治氣氛下,會繼續努力做好本份,為教育界服務。

領展:按地契只可用作非牟利幼稚園 早年因丟空獲豁免

領展回覆《香港01》時表示,據地契條款,相關物業只可作非牟利的幼稚園用途,但自領展 2005年上市以來,皆未有幼稚園承租,丟空多時後,領展於2011年向地政處申請,為面積約5940平方呎的有關物業申請豁免,可用作教育中心用途。據豁免書條款,批出豁免3年後,地政處可隨時以3個月書面通知終止豁免。

領展說,物業在2012年4月起出租予教協,最新租約將於2022年3月到期,惟本月中領展收到政府書面通知,地政處將於2021年3月7日終止有關地契的豁免,業主並須將單位還原作地契原定用途,故領展須最遲須在明年3月7日前收回單位,回復非牟利幼稚園用途,領展將聯絡教育局,物色有意辦學的機構。

教育局:增加政府幼稚園校舍

教育局表示,政府由2017/18學年起實施新的幼稚園教育政策,一直透過不同方法增加由政府擁有的幼稚園校舍,並鼓勵租用私人物業的幼稚園遷往政府校舍,以期更多幼稚園無需藉收取學費以應付租金開支,將軍澳欣明苑地下單位原本作設置幼稚園用途,教育局會根據最新發展 ,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按既定機制分配予有需要及合適的幼稚園。

地政總署:可申請暫延長現時教育中心

地政總署表示,根據地契,有關物業應用作非牟利幼稚園,早年亦曾經用作幼稚園。因應領展提出申請並得到教育局的政策支持下,西貢地政處於2012年初發出豁免書,容許有關物業用作非牟利教育中心,並非批准永久改變用途。教育局早前表示基於幼稚園的需求殷切,因此不再給予相關政策支持,因此向領展發出三個月的通知,中止有關豁免書,並要求有關物業恢復作非牟利幼稚園用途。

署方指教協有關租約事宜應向領展查詢,如領展或教協透過領展提出短暫延長現時教育中心的用途以處理遷出事宜,署方會與教育局探討可行性,並以配合非牟利幼稚園的復辦為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