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衝突案|警方車駛至被示威者打破玻璃 有記者等助移走雜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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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批示威者於前年8月13日堵塞機場外車路,期間有警員被多人襲擊,令該警員拔槍示警。涉案4名男子被控暴動罪等,其中2人昨已承認暴動罪,另外兩男否認非法集結罪,案件今(12日)在區域法院審理。有作供警員稱,警方車隊到達機場離境大堂外的行車道,期間遭示威者拍打和掟雜物,並有警方車輛被打破擋風玻璃。此外,有示威者把手推車和欄杆「攝」入警車的車底,但有人之後移走車底的雜物,當中包括一名記者。

本案第三和第四被告:廚師高穎康(25歲)及清潔工麥幸雄(24歲),被控於2019年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2號區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高穎康(右.迷彩)及麥幸雄(中,黑色帽)。(朱棨新攝)

警員到場解救被圍困人士

警員李志榮作供指,案發日晚上收到訊息,指有一位人士在機場被示威者圍困,他們需前往機場解救對方。李於同日晚上10時半,駕駛警方的私家車載著同僚,由機場警署出發,15分鐘後到達機場離境大堂外的行車道。據他所知,當時有警司在機場內和示威者等,就被圍人士談判。

至11時許,相信載著被圍人士的救護車,開始駛離現場。其後的警車,包括李駕駛的私家車,亦開車離開。惟李指,他們行駛一段短距離後,便未能再向前駛。

警員李志榮稱案發日因為機場有人被示威者圍困,故需前往機場處理。(朱棨新攝)

警方私家車擋風被打破

警方車隊最前方的「大車」被示威者掟雜物和拍打。數分鐘後,示威者見其他私家車上的警員穿上警方的背心,亦開始襲擊李駕駛和其他的警方私家車。有人拍打他們的車,李和車上同僚遭人用雷射筆照射。李前方的警方私家車,其後面的擋風玻璃打破。

有記者協助移走雜物

李亦指,有人用手推車和欄杆「攝」入他們車的車底,亦有人把它們移開,協助的人包括一名記者。數分鐘後,有增援的警員到場,示威者後才返回離境大堂。移開障礙物後,警方的車隊方離開。

此外,同案的首被告邱文勁(31歲,社區主任)及次被告葉文亮(23歲,技術員)昨承認1項暴動罪,法官押後至本月26日,聽取兩人的求情。

案件編號:DCCC 814/2019、DCCC 27/2020、DCCC 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