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付保護費遭挑剔 清潔公司董事投訴物業主任 失合約兼賄絡罪成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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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公司的董事在獲取北角3幢住宅大廈的清潔合約後,被指一直有支付「保護費」予兩名物業主任,以換取較寛鬆的監督。他兩年後獲續約,不久後並停支再支付有關費用,其公司的清潔工作即常受挑剔,他向法團指出遭索款的事後,其合約亦被取消。清潔公司董事涉嫌以5萬元賄賂兩名物業主任被控,今(15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串謀收受利益罪成,裁判官把案押後至2月1日判刑,以候其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須還押。

被告孫華聲,63歲,高聲清潔有限公司(高聲)唯一董事兼股東,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5年7月,獲得北角3幢住宅大廈:金都洋樓、銀都洋樓及海都洋樓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聘用,提供為期兩年的清潔服務,其工作表現會受該法團委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兩名物業主任監督。合約開始後,被告一直應兩名物業主任的要求,向他們支付現金或存款入他們的香港賽馬會投注戶口作為「保護費」。

該清潔服務合約於2017年7月獲續約兩年,被告在同年年底停止向該兩名物業主任支付款項。二人自此對高聲及其清潔工人的表現愈來愈挑剔。

被告於2018年2月向法團報告遭物業主任索款的事,一個月後高聲因表現未如理想而被法團終止合約。涉案的「保護費」共約五萬元。

案件編號:ESCC2677/2019